
20世纪80年代以前,我国只有计量检定的概念,没有校准的概念。当时我国实行计划经济,政府是计划经济的主体,计量工作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为。在此阶段,计量校准检测,我们认为计量工作不仅是科技工作,更是行政执1法工作。《计量法》于1985年颁布实施,是典型的器具法,有深刻的计划经济烙印。在《计量法》中,只有检定而没有校准,所有的测量器具都必须依法检定,按照检定规程来完成技术操作并判断被检计量器具合格与否。企业和用户是按照条块分割的计量体系布局,将计量器具和测量仪器送当地计量技术机构检定的。








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管理制度
目的: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,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,以保证产品质量。
范围:本公司所有计量及检测设备及器具。
职责:技质部:负责设备的保管使用,登记造册,淮北校准检测,并制定台帐和操作规程,以及设备的检定周期,计量校准检测公司,以使用权检测设备及器具一直在有效期内。定期做好需自校的设备的自校工作。
供销部:负责设备及器具的采购及送检。 管理要求: 1采购 如需采购新有检测设备及器具,由使用人根据需要向技质部负责人提出申请,仪器校准检测,由技质部负责人向供销部提出,由供销部负责采购。如采购设备价格较高供销部应向总经理提示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。



| 姓名: | 刘经理 ( 销售经理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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